保险类别:责任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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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其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 (二)残疾赔偿金。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当地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因征用事故发生企业以外的专业救援队伍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后,当地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法定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