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自愿保险、主险、企业财产保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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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最高赔偿责任限额,并按照标的项目分项列明。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出险时在国内合法金融机构可以兑现的价值。 | ||
保险责任 | 在本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洪水; (二)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前往银行送款或自银行提款回程中遭受抢劫; (三)存放在金库、保险箱(柜)内遭受盗窃或抢劫; (四)在营业过程中遭受抢劫。 构成本条约定的盗窃或抢劫责任,必须是遭受外来人员(被保险人的雇员除外)并有明显盗窃痕迹或抢劫行为且经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属实的损失。 上述的分项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中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