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责任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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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中列明的供电区域内,由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因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工作期间的过失行为(包括被保险人施工造成的供电线路短路、断线或搭错线); (二)被保险人造成的供电频率或供电电压不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或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