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职业责任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约定的保险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二十四时止。 |
发行机构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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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间及保险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及其受本保险承保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过失导致医疗事故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事故后,对于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承担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