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定期寿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十六周岁至六十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七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止。 |
发行机构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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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5年、10年、20年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公司向您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