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意外伤害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办理保险手续、缴纳保险费并持有效客票进站,登上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时起,至被保险人到达所持客票载明的旅程终点站并离开所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止。 在客票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中途自行离开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因故转乘客运部门安排的其它公共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至到达客票终点站并离开所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止。 |
发行机构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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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2、残疾保险金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