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疾病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
发行机构 |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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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您与我们约定的健康体检机构就本合同所指癌症相关检查项目进行健康体检,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体检条件时,本公司将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癌症慰问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约定的健康体检机构出具本次体检报告之日起30日内,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我们将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癌症慰问保险金,同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向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癌症慰问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