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健康医疗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16周岁及以上,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 保障期限:1年,首次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未满45周岁的,我们可保证续保最高至被保险人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和年满75周岁二者中的较大者;首次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含)及以上的,我们可保证续保最高至被保险人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和年满65周岁二者中的较大者。 |
发行机构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医疗保险金 本保险合同医疗保险金的保障范围,是指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自付的,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在上述保障范围内承担下列医疗保险金保险责任: (一)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不含特需和国际医疗部,下同)住院治疗的,对于其每次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本合同保障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其当年度余额,按照本合同附表一中《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其中,住院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住院手术费、床位费和其他费用。 在每个保险期间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累计住院180天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承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二)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与住院相同的医疗机构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7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30日内(含出院当日)所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本合同保障范围的门急诊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其当年度余额,按照本合同附表一所列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其中,门急诊治疗费用是指包括医生诊断、处方、药品、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与住院相同的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费用,以当地卫生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以及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总和以附表一中《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表》所列的保单年度内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为限;我们在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以及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总和达到该保单年度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时,该保单年度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以及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总和以附表一中所列的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为限;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以及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总和达到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时,我们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 特定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以门急诊方式接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门急诊治疗的,对其每次门急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本合同保障范围的特定门急诊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其当年度治疗费余额,按照本合同附表一中《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给付比例给付特定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特定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以附表一中《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表》所列的保单年度内特定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为限。 (四)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保险金 自您在本合同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的第2个保单年度起,如果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恶性肿瘤并在三级甲等医院或公立肿瘤专科医院使用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进行治疗的,对于其每次住院治疗期间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以及每次门急诊治疗实际发生并支付的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剩余部分,按照本合同附表一中《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给付比例给付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保险金。 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是指使用本合同附表二中《靶向化疗药物表》所列的药品而产生的费用。 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保险金以附表一中《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表》所列的保单年度内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为限。 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保险金以附表一中《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表》所列的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保险金(第2个保险期间起首次确诊恶性肿瘤)终身限额为限;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费用保险金达到合同有效期内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时,我们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五)慢性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进行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门急诊治疗的,对其每次门急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本合同保障范围的门急诊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其当年度余额,按照本合同附表一中《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给付比例给付慢性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慢性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以附表一中《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表》所列的保单年度内慢性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限额为限。 特别提示和说明:本合同的医疗保险金给付限额: (一)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本合同医疗保险金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若该费用同时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保险金给付条件,则我们按被保险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但受益人指明申请其中某一项保险金的除外。 (二)若单个保单年度内上述各项医疗保险金责任累计给付金额之和达到附表一中所列的单个保单年度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给付限额时,该保单年度内的各项医疗保险金责任均终止。 (三)若保证续保期间内各项医疗保险金责任累计赔付金额之和达到附表一中所列的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医疗费用保险金额给付限额时,保证续保期间内的各项医疗保险金责任均终止。 本合同特别约定: (一)若被保险人在其医保所属地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已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则我们承担的医疗费用范围为被保险人已发生的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80%。 (二)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但未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我们承担的费用范围仅为被保险人已发生的上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的50%。 (三)对于本合同约定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进口材料,我们承担的费用范围为该材料费用的30%。若该进口材料无法用类似国产普通型材料替代的,被保险人需向我们申请,我们将按照与国产普通型材料费用相同的方式给予赔付。 二、个人账户累积 个人账户累积仅可用于被保险人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保险金额以个人账户价值为限。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