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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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至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期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41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至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期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条所述“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按如下公式计算: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已交费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期间年度数)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分配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
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您,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红利留存在我们的红利账户,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在本合同终止前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您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我们将予以扣除。申请领取红利,须凭保险合同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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