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年满18周岁到70周岁 | 保障期限:10年 |
发行机构 |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年金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可向本公司申请领取生存年金。在之后被保险人仍生存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含)止,本公司将按照当时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的10%和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20%中的较小者给付“生存年金”,给付后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价值等额降低。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小金额。 保险期间届满时,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期间届满当时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生存年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对所有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后,本主险合同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身故的,本公司根据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当时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注销其个人账户,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产品特色 | 1.最低保证利率 保障资金安全 本公司为万能险产品建立单独账户,保障产品运作的独立性;万能型保险产品设置最低保证利率,本产品各账户的年最低保证利率为2.5%,在投资环境不理想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保障账户的资金安全,实现保证的账户价值。 2.账户结构完备 结算及时透明 本产品为投保人建立团体账户,为被保险人建立个人账户。 团体账户用于管理尚未分配至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团体交纳的保险费,投保人的“团体账户”的账户余额完全归属投保人所有。个人账户用于该被保险人个人名下的保险金的交费和累积。个人账户可分为“个人交费账户”和 “团体交费账户”。个人账户的账户价值完全归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本产品每月1日为账户结算日。在结算日,本公司根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距该结算日最近的上个结算期间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结算及时透明。 3.满足个性需求 交费方式灵活 投保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地交纳保险费,保险费的具体交纳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交费方式灵活多样,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