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垄断之实不从事出口业
史塔威尔指出,亚洲这些超级豪富在经商上有两个相同的特点。第一是他们大都不是从事“最兴旺”的出口业,因为做出口生意要面对国际竞争,那意味即使订单源源而至、生意大有可为,但利润“普通”,从牟利角度看,做出口贸易尤其是兼营工厂,赚的是“辛苦钱”,而且比较起来是蝇头小利,因此避之大吉,是为上策。第二是他们较有兴趣的生意是港口码头、电信服务、公用事业、赌博娱乐和物业发展,这些项目的共同特点是有专利或只有少数竞争者,因此较易组成卡特尔,进而财源广进。
人们常有的一个错觉,以为香港是一个完全自由化的经济体(弗里得曼认为它是全球经济最自由的地区)。实际上,香港的对外经济(贸易)确实是最自由,但它的内部经济,却一点不自由,地产、公用事业、零售等各行各业都被寡头所垄断。为了阻击零售业的竞争,李嘉诚不让家乐福的运货车进入长江实业拥有的物业地区,打断水电供应。
如果扣除李嘉诚在垄断性资产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中获得的利润后,即使加上他售“橙”中获得的巨额收益,他在开放市场上的投资收益,并不比被动投资的收益高。(有意思的是,就像热衷“庄股”的内地股民一样,被李一次次玩弄的香港股民,始终对“超人概念”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