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刑者为电椅通电后,第一束电流通过犯人。这次电击电压介乎1700~2400伏特,电流介乎5~8安培,持续时间15~60秒(各州互不相同)。理论上,电流通过脑部,在通电的1/240秒内已经完全损毁神经系统,使犯人陷入昏迷状态,感受不到随后的痛苦。强大的电流将对犯人的各个器脏造成致命性的损伤,导致犯人死亡。某些州在短时间的高电压电流电击之后稍停片刻,施以电压在220~250伏特不等的电流,持续作用1分钟以上,目的在于完全摧毁犯人器脏。一次完整的电击过程结束后,医生上前检查犯人生命体征,若犯人仍有生命迹象,则整个电击过程将重复,直至犯人无生命迹象。图为:执行使用的电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