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观察
直播平台纳税规范亟待完善
记者粗略统计,目前网络上有超过100家直播平台,一些平台连需要取得的资质都没有,更别提依法纳税了。现在直播平台的规范性参差不齐,比如朝阳区税务局查获的一家直播平台有数百位明星入驻、活跃用户达百万,但其负责人竟然不熟悉纳税规范与流程。
而各个纳税平台对具体纳税额和纳税项目的规定也并不一致,有的按照偶然所得纳税,有的缴纳城建税、营业税,有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对记者表示,实际上这些专业主播应当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等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事件中,获得收入的主播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直播平台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对于直播等新兴行业的税务规范亟待完善,而目前在法律中并无对直播、打赏等问题的直接规范,企业和管理部门也在共同探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认为,打赏是近两年的新生事物,有待《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