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 保障期限:5年 |
发行机构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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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交本主合同保险费的105%返还,本主合同终止。 着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其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但额外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以人命比200万元为限,本主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