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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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我们按您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于每一保单年(或月)生效对应日按本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起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
(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后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前,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每年至少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红利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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