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30天(含)-17周岁(含) | 保障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
发行机构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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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6年、10年、15年、20年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全残的,如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但未满65周岁,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本合同应交且未交的期交保险费。豁免保险费后,本合同视同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变更的,我们不予豁免保险费。 | ||
产品特色 | 交费期短,保障到老 交费期间最短可选择6年,投保更加灵活; 提供保障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障孩子无忧成长。 账户灵活,持续奖励 可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用于教育、婚嫁、创业; 如果保险合同各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按时交纳,可享受持续交费特别奖金(获得持续交费特别奖金须满足一定条件,具体请参见保险合同)。 人性关爱,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保险合同应交且未交的期交保险费,让您的爱与责任延续(豁免保险费须满足一定条件,具体请参见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