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对待:外派员工一律减薪
案例:银行员工 jacky
单位里的职员根据签约对象不同分为外派和本土两类员工。最近公司规定,所有外派员工一律减薪10%,丝毫没有商量余地,其他一部分诸如家属飞机票等福利也被无条件取消。外派员工的薪水比本土员工高一些,职位越高意味着收入越高,所以那10%其实是很可观的,越高层的人越心疼。
就拿我们广州过来的员工而言,他们能做的只是忍气吞声,因为“没让你离职已经不错了”。有一些来自外地的员工也只好默默接受,因为回家乡可能更恐怖,当地一些公司为了不付资遣费,让员工自己写离职申请,如果不写就给予在职表现差评,对今后求职非常不利。然而,当地的规矩是,主动离职是不可以领失业救济金的,因此还有人为了领那6个月的失业救济,恳求公司资遣他们。
变相减薪:突如其来的“弹性工作制”
案例:贸易公司行政部门小园
经济形势不好,公司业务每况愈下,老板觉得人力负担太重,想从我们部门开始削减成本。部门里5个人合同都没到期,根据新劳动合同法,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要按一定比例赔钱的。但老板本来就想降低成本,怎么还会愿意额外赔钱?
于是他想出一招所谓的“弹性工作制”,要我们部门5个人轮流上班,平均每人一周仅工作3天半至4天。工作时间缩短就直接导致收入减少,老板却还冠冕堂皇地号称“给员工减压”,甚至还觉得公司吃亏了,引用他的原话是:“别的公司都按照一个月22天算工钱,但我们公司按照一个月30天算,你们平摊到每天的工资就少,所以即使工作时间缩短,收入不会影响很多,公司照样要付你们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