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姑娘都不生她们父母的气,”一位在越南工作的社会工作者说,“个别人开始有些不高兴,因为她们离家时父母告诉她们是到餐馆或饭店工作,到了斯瓦帕克,她们才发现她们要在妓院工作。可她们说她们愿意在这里工作,因为她们想对父母尽孝心。”不过,她们都不愿在这里干长。“一些姑娘只是想在这里短暂地工作一段时间,赚点钱能够支持家用就回家。可在她们还清债务之前,她们的父母又会到妓院老板那里借一笔钱。”这样,她们不得不一再延长在斯瓦帕克的时间,有的甚至要在这里呆好几年。卖到这里的姑娘必须赚够借款两倍的钱以后才能离开,此外,她们还要支付很重的附加开销,如贿赂警察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