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者指出,性骚扰本质上是基于一种不平等的权力,是“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性骚扰不仅是性欲的表现,而是“对弱者的敌对、侵犯和使用权力的表现”。如果我们认同性骚扰是一种权力关系,就会认同,它在理论上可能存在于任何权力不平等的情景中。在女性作为整体处于弱者地位的同时,并不排斥少数处于强者情景中的女性对处于弱者地位的男性进行性骚扰的可能。当代社会女性越来越多地在职场中掌握权力,因此,在局部,在个体间,同样可能女性的权力大于男性,这些掌握权力的女性便具有了对未掌握权力的男性进行性骚扰的条件,她们其实是在按父权社会的模式,复制着不平等的两性权力关系。
因此,仅以女性普遍处于父权压制下为理由,忽视男性受性骚扰的事实存在,并不是对女性的保护,而是对父权体制被复制的麻木与冷漠。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父权文化,男女不平等,所以,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无疑是主流。但是,对复制父权体制的女性的存在,同样不能忽视,这样才是真正反父权和追求性别平等与和谐的态度。
从上面二个案,我们还清楚地看到:除与女性所受性骚扰类似的心理创伤外,我们访问的两位受职场性骚扰的男性,均强调了“男性尊严”受损的心理感受。而所谓男性尊严,其实是支配性男性气质的表现。支配性男性气质,塑造了男性作为主宰者、支配者的一面。支配性男性气质认为男人在性上应该是主动的、攻击的、占有女性的。受女性性骚扰,损害了这一主流男性气质。中国大陆尚无男性提起受性骚扰的诉讼,可能恰恰是传统社会的男性社会性别模式使他们较之于女性更没有勇气将受性骚扰的事实公之于众。正如个案一所说:“很难被人理解,所以更难受。”